我们有时收到一笔外汇款经常会对应好几个发票号(客户基本上都不签合同的)其中有样品费,运费,货款,那我是不是首先要在国际收支系统里分别对样品费和运费报非贸易收汇,对货款报贸易收汇,然后在在针对于贸易收汇在监测系统里做相应的报告,是这样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