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看到有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实施细则,和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用户手册,可以帮忙发一份给我吗,3319388529@qq.com,谢谢。
- 我们有个客户 在金华注册了一个公司 目前已完成步骤:1.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2. 《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 ;3.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网上业务开通。 需要正常开展进出口业务,还需要办理哪些步骤以及相应的材料和办理地点
- 我公司刚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拿个一个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网上业务开通的资料,要求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请问这个平台是做什么用处的?
- 根据您的回复:“您好!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对于退汇日期与原收、付款日期间隔在180天(不含)以上或由于特殊情况无法按照本条规定办理退汇的,企业应当先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业务登记手续。一般无需变更FOB价格,具体以企业主管外汇局要求为准。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浙江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请问需要什么文件材料?
- 我公司还被通知现场核查(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相关规定,因总量差额、总量差额率 ,资金货物比指标超过地区阈值规定 ,现对你单位 2015年05月01日 至 2016年04月30日 期间发生的业务进行现场核查 ) 查询后发现差额90%是以人民币结算的出口业务(超180天未收款) 请问之前好像说过人民币结算的出口业务是不计入到总量核查的范围内的,那为什么会被现场核查呢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通知》(汇发[2015]7 号)第二章第五条明确规定:支付机构试点业务需要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是按照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还是《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提供相应材料?如果申请开办试点业务的支付机构已经在“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中还需要提交材料否?如果只申请服务贸易项目,是否需要企业名录登记?
- 老师你好!我单位是生产企业,刚做出口,本月18日收到一笔订金,业务上如何做心里没底。请指教,并麻烦发一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实施细则,或其他资料,到邮箱yfg0809@163.com。谢谢!
- 老师您好!可不可以发一份最新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实施细则到本人邮箱2867438700@qq.com谢谢!
- 您好!能不能发一份最新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实施细则到本人邮箱54439262@qq.com,谢谢!
- 您好,我公司是国际贸易公司,请问我在网上开通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业务后,怎么作企业报告?根据每一笔业务作报告吗?报告什么内容呢?怎么才算报告成功呢?求详细解答。谢谢
- 你好,我们是新企业,去了外汇局备案后发了一本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书和辅导企业收付业务逐笔报告表和贸易外汇管理网上业务开通的表格,请问这个培训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培训什么内容,培训地点在哪里?
- 假如企业进口石材之类的业务,假如我公司预付货款,需要在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监测系统做什么报告,
- 付汇时的差额报告,做延期付汇报告时的报关金额与实际付汇金额有差异时一定要做差额报告吗?不做是不是做被降为B类企业?
- 请教老师:把以下有关资料发给我好吗?邮箱:742758247@qq.com 1.2012年8月1日核消改革后海关操作变化和主要单证技巧? 2.2012年8月1日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与操作规范? 3.2012年8月1日后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操作程序及操作系统11.1的操作流程? 多谢了!
- 你好,我想问下我公司是先出口在收钱的,8.1号实施的改革,不需要核销了,那我现在收到了银行的申报单和进口货物报关单,我要怎样做延期收款报告呢?
- 请教老师:把以下有关资料发给我好吗?邮箱:lvyanguilian@163.com 1.2012年8月1日核消改革后海关操作变化和主要单证技巧? 2.2012年8月1日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政策与操作规范? 3.2012年8月1日后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操作程序及操作系统11.1的操作流程? 多谢了!
- 老师你好:今天收到银行发来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实施细则》上面写着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自行报告,是说预收登记的这个吗?5月份做了7笔预收登记6月份做了2比预收登记,是不是尾款到账之后就要删除?已经超过了30天,要怎么做呢?
- 您好!我想问下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是8月1日开始的,那7月份的预收货款(都是要一个月后才出货的)要做预收款报告吗?还有更早的还没出货的预收款怎么办?谢谢!
- 你好,有没有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监测系统的操作手册,请发我一份742711171@qq.com,谢谢
- 老师,我想请问一下在《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细则》规定,企业应该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报告,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业务。但我单位有时候与客户签订的先预付一部分,剩下的是在见提单的情况下才电汇余款。那我们要怎么操作才好呢,2.有没有详细业务指导书可以供企业参考?方便的话, 发到我的邮箱1813211530@qq.com
- 8月1号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新系统上线后,1.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的机构代码,用户代码和用户密码从哪里获取?2.对于7月份出口的货物,8月份收汇的这部分贸易,是否需要在监测系统中报告延期收款?3.在系统中报告延期收款时,因每天出口业务(货到后付款)达几百上千笔,能否将每天的业务合并成一笔报告?报告时是否需要输入报关单号?4.我们单位一般是发货后40天收款,那这部分,是不是不用作报告?只有出口超90天以上的才用报告?
- 2012年6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 我司是浙江企业,去年已经试行外汇改革,今年8月起国家外汇局说企业出口报关就不需要提供核销单,那请问8月份开始 这个报关流程有什么变动的吗?如果不要核销单,那实行的政策 报关需要哪些单证资料呢?海关怎么识别出口企业信息呢?只凭海关代码吗?还有原先领用的空白核销单怎么处置?
- 您好,我刚才在外汇核销系统中看到一条信息各出口单位:2012年8月1日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将在全国推广,届时将取消外乎核销。请与7月31日前将已出口业务进行核销,确保及时退税。这是什么意思,以后不用在外汇核销网上操作了吗?是三个月内只要信息收齐就可以退税了吗?那延期收汇以后还用做吗?
- 请问,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中第五章,现场核查部分的规定,对于总量核查指标满足一定条件的,外汇局可以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在企业信息管理>业务指标情况中可以查询到这些数据,但是对于其总量核查指标的计算不了解,比如资金货物比,如果超限,也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如何做出改变呢?对于类似预收、付货款余额比率,延期收、付款余额比率存在同样问题,在超过要求后,如何了解问题出在什么地方,进而改进呢?
- 我单位还是在08年的一单出口,由于质量问题要求赔偿,国外客户现要求将部分款项退赔出去,由于已经超过了180天,在改革试点前需要外汇管理局出具冲减证明,改革试点后现在怎么处理?退赔外汇属于服务贸易的范围,是否适用《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是否仍按照原来的政策,需要外汇管理局出具冲减证明,还是直接到银行办理,因为外管局告知,冲减证明已经取消。
- 你好,老师,货物贸易监测系统(企业版)的具体操作流程是怎样的,试点的时候外管也没有通知我们企业去培训呢,上个月网上核销的时候才知道现在出口收汇不用核销了。去外管问说现在改革了,就给我本”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书,看了一下,但是还是有不明白的,望老师能帮忙解答!
- 货物 贸易外汇管理政策出来后,就不需要用核销系统了,求货物出口后的整一个流程,现在货物出口后不知道从哪里下手
- 你好,我想问一个问题,我在2011年12月1日出口一笔货物,货值为20000美金,然后在12月20日就收到了客户打来的货款为19990美金(银行扣除了10美金手续费),那请问我在外监系统里面要是不是要操作差额报告?差额报告如何操作,另外还要做什么报告吗,此外差额报告是自什么时候开始做的,有没有时间范围规定?
- 请问2011年月12月26日到的预收货款,预计出货日期在2012年3月1日,监测系统上怎么报告啊
- 我公司是A類企業﹐有1帳報關單進口日期是2011年8月﹐在2011年12月付匯后﹐在外匯監測系統做延期付款報告的時候﹐系統提示“該筆進口數據的進口日期在當前日期30天前﹐請到外匯局辦理延期付款報告”,可是<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條是說“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等信息”。所以不明白為什么監測系統不讓做報告?
- 老师,您好!1.在改革之前,我们首先是接到银行电话通知有款,然后在登录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服务平台,操作预收货款;然后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平台,提款登记;最后通过电子口岸,结汇。现在制度改革之后,我们该怎么操作呢?2.一般贸易的货款收入又该怎么操作呢?
- 老师,你好!就是12月1号起要开始实行核销的改革,然后我已经建立了那个货物贸易外汇检测系统(企业版)。但是我发现那个里面的企业信息和我们现在的实际情况对不上,请问如果我要去外管局改信息的话要带什么资料?怎么弄?谢谢!
- 实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之后,是不是出口日期在12月1日之后的就不用在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系统里面进行核销了?企业应该注意什么?
- 老师 你好! 关于12月1日起实施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不用核销了。想请问如有“进料料件退运/退换/复出”情况的该如何操作?还需要去外管局进行逐笔核销吗?
- 您好。我们是货物贸易试点下的。新政策跟以前有什么区别呢。请给予简化解答。。。是不是从12月开始就无须核销?无须在电子口岸上做备案交单?贸易信贷上还是需要登记合同和预收款登记?就当是A类企业的话。
- 您好。比如跟跟外国客户签单。货款10万。但是后来又多给我们其他的非货物款1万。。那这个款子是不是不能打入企业账户呢?如果结汇的话不是会多占用额度?这个要怎么办?我们是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下的。只做出口不做进口。请解答一下 谢谢
-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中的分类管理,将企业分成A、B、C三类,请问这是如何分类的,是以外汇管理局的分类为准?还是以海关的分类为准?还是其它的?
- 请问老师,我们如何来查看我们的企业在外汇管理局是A类,还是B、C类企业?在国家税务局是A类,还是B、C类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