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情况如下:我企业于6月开具的出口发票,实发票已剪角作废,但系统未作废.7月,我直接在系统里开了红字发票,没有向税务机关做报备.请问这种情况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做报备处理? 如果需要,现在是10月,是否来得及做补备?谢谢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