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师您好!我是新政试点企业。我现在搞不清楚预收货款跟一般贸易货款了。按照合同我们先收定金30%,我知道这是预收货款,接下来我们会收到另外的30%,然后出货前(未报关前)收到剩下的40%,请问这个是不是一般贸易货款??如果这样错了的话,那之前这样登记会不会对指标什么的有影响?谢谢
- 老师你好,假如我司与客户签订1万美金合同,客户预付3千美金给我司,我司收到货款后外汇平台上登记合同和提款登记,再到电子口岸下申请预收货款结汇,半个月后货物出口,我司收到客户余款7千美金,我直接在电子口岸下按一般贸易结汇,是不是外汇平台上只用合同登记,不用提款登记了,另外核销单退回后再到平台上注销2笔合同,这样做对不对?
- 老师你好!我们单位最初的时候预收货款额度过多,当一般贸易额度不够时占用了预收货款的额度。因为实际是一般贸易所以在外汇管理局平台上没有做任何登记。到最后预收的额度减少了在一般贸易额度够的情况下后来的预收款占用了一般贸易的额度。也没有做提款之类的登记。老师这样的操作可行吗?如果不行我该怎么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