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司9月1日向金华海关申报一票出口货物,由于查验,发现申报品名与实际不符,9月9日我司已向海关交完保证金,并让办理退关手续,但是现在报关行扣住我们的货柜,不履行他们的义务,反而敲诈我们,说他们因为我们的单子被海关扣了15分,要我们赔偿给他,赔偿金额达8万人民币,不然他们不来办理接下去的手续,请问我司该怎么样才能保证我司的合法权益,然后顺利将货物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