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2010年时在宁波北伦港暂时进出口了一批返修物品,于2011年3月7日复出口,当时我们交了30000元的暂时进出口保证金,现在可以退这笔款了,我想问下我需要怎么操作才能拿到我的保证金??我现在了解到的是帮我们代理暂时进出口的货贷说海关要求我们出1张空白的收据,我们台州多是用的和税务联网打印的发票,根本不可能出空白的?是否有其他办法可以操作?比如海关提供相关信息,我们将收据打印完整后给海关,请老师帮忙指点下如何操作?或者告之相关海关的联系电话,方便我们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