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新规定上说收款日期到出口日期30天以上走货的必须要做预收货款登记,那么这个收款日期是指我们待核查收到货款的那天还是我们去银行结汇的那天算起,如果我不确定什么时候走货,我做了预收货款登记,结果30天内走货了,到时候可以删除吗,删除的话是到外汇局还是直接可以在系统上删除?如果可以删除监测系统里面的预收货款报告,但是当时我在申报系统里面写的是“预收什么什么”,这个怎么办,没法改了?
- 您好,我们企业今天结汇了一笔款,业务员说有可能是9月6号走货,也有可能延后几天,请问我需要做预收款登记吗,如果我做了,在9月6号走货了,那我的预收款登记可以删掉吗?
- 我公司一份合同总值47510.4美金,昨天收到一笔定金14985美金,但是电子口岸上收汇额度只有2000美金,是否需要在外汇管理局服务平台上做预收款登记,登记的金额按合同上的还是按定金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