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老师之前的解答。预收货款操作手册中关于企业登记的合同号的性质定义不明确,因此关于您之前所说的“企业登记的合同号只是一个形式号码”还是不解,能否具体解释?1。是否可以理解为“提款登记中的合同号”与“报关单中的合同号”是可以相互独立的?2。外管局的收付款登记系统与海关电子口岸中出口报关数据是否独立?还是连查?届时是否会细究合同号等此类的问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