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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部门回复的有句话我不是很明白:申请报告格式是一样的,但减免税设备结转应向海关申请的??结转应该向海关申请,这步申请应该是转出方向其当地海关提出,是这样的吗?转入减免税货物的项目单位按照办理进口货物减免税申请要求,就是我司向海关申请减免表是要提供一份报告,而此报告是需要外经贸审批盖章,此报告需要注目设备结转之类信息吗?三个联系涵是因为有三t台设备,而3台设备当时进口时,是分开做减免表,所以海关要求三台设备要分别做结转申请,就有三个转出联系涵?

您好,减免税设备结转首先应向海关提出申请,若在监管期限内经海关核准转让需补税时需要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盖章的。注:结转双方都应向海关提出申请。既然是三台设备那就分别做结转申请。注:办理程序:转出的项目单位事先向海关申请,转出地海关审核同意后,核算出转出货物折旧后的价格,出具《减免税进口货物结转联系函》,并制作关封交由项目单位。转入单位将《减免税进口货物结转联系函》关封交由转入地海关,转入地海关按照减免税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经三级审批后,对批准同意的结转货物签发转入单位的《征免税证明》,并将联系函回执联退回转出地海关归档备查。如有其它疑问请继续在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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