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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问题: 同一个客户的第一笔钱3W,在十天时候做了一批货,还剩余1W,大约在收第一笔钱后的五十天收到第二笔钱3W,预计55天时候发第二批货,第二批货大约4W货值,此情况下是否需要做预收登记?您的回答:根据您的描述,如果之前剩余的1万没见你作为下笔预收款的,因收到预收货款距离出口日期超过30天,需要做预收款报告,之后收到的3万预收款,30天内出口货物,无需做预收款报告。继续求解: 做预收时候是做全部第一笔款的3W,还是第一笔款的1W ,我是一次性结汇的,可以只报告1W?谢谢

您好!可以只报告1万,同一笔预收款下分批出货,对超过30天的预收款进行报告即可。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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