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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申报、自行缴税”的试点范围是什么?

您好!“自主申报、自行缴税”在试点阶段,除涉及公式定价、特安、以及尚未实现电子联网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或者原产地声明的进口货物外,企业进口符合海关总署2016年第62号公告规定范围货物的,可参与“自主申报、自行缴税”试点。同时,有纸通关模式暂不纳入此次企业“自主申报、自行缴税”试点范围。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962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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