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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我的税务方面要怎么操作?我已经有一部份进口料件做过进料深加工免税证明了。现在改做了进料对口,税务那边我要具体怎么操作?出口申报7.0里我要怎么操作?

您好,关于国税方面,在前面的问题中已做出答复,企业在海关做了合同变更后需要到国税进行备案,具体有四个步聚:1、备案盖章。开展进料加工业务的企业,在履行每份进料加工复出口合同第一次进料前,应持以下资料向主管退税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加工贸易业务批准书》,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出口成品申请备案清单,出口制成品及对应进口料件消耗备案清单等。 2、领取手册后,企业应填写《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并加盖企业公章; 3、进料加工业务的核销。生产企业在《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最后一笔业务在海关核销之后、《进料加工登记手册》被海关收缴之前,持手册原件、进口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向退税机关办理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退税机关将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在进口报关单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 4、《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出具。生产企业在进料加工业务核销后,应自取得《海关进料加工手册结案通知书》或《银行保证金台账核销通知单》之日起十天内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及《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另外,您提到有关出口退税申报7.0的操作的概念太大了,能否细化下具体哪一步不会操作,还是关于该系统的操作您都不会,若是如此,建议留下邮箱,以便我们将操作手册发送给您。如有其它疑问请继续在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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