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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3.11日收到一笔银行传真过来的预收款,我司于3.13才确认收入,那银行这笔预收款就于3.13入账,而我司这笔货发出的开船日期是3.14日,我想问下这种情况还需要做预收款合同登记吗?本来是想如果剩下的尾款,对方这两天打过来的话,我司就不做预收款合同登记了,在一般贸易项下结汇就可以了。但对方要在1个多月以后才打过来。时间太长了。这笔钱总放在待核查账户也不是一回事。我该怎么办?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货物已经出口,若一般贸易项下有额度产生了,可以先对已经收到的钱做结汇处理的。不需要进行预收货款登记了。如有其它疑问请继续在政务咨询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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