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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年报还需申报吗?

您好!自2017年度企业年报开始,企业不再通过海关相关业务平台报送海关年报,改为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报送“多报合一”年报。2017年度海关管理企业“多报合一”年报报送时间为2018年5月1日至8月31日。截至8月31日仍未报送年报的,由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多报合一”年报前已向工商部门报送年报的除外),企业补报年报后可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从2018年度开始,年报时间统一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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