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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我们企业于2018年2月6日出口了一批货物,我们刚刚得知90天内不能及时收到款项,而我们并没有进行延期收汇操作,收汇大概要晚个5天,这对企业会有什么影响吗?如果做延期收汇操作的话我是不是得现场去做,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您好!建议贵司前往外管局现场报告,通常需携带如下材料:1、情况说明(写明需报告的内容及未及时报告的原因);2、证明企业数据真实性的文件;3、外管局要求的其他材料;由于各地外管局要求略有差异,建议企业与当地外管局对其他材料的要求做进一步的确认。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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