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2008年11月29日出口的货物,90天到期是在09年的2月27号,可是在由于一直收不到钱的情况下,我们是到09年3月13号才核销的,可是到3月15日申报的时候还是没核销的信息,所以我就去备案了,我想问,这一笔核销虽然超过了90天,但是它没超过3月份的这个申报期,以后还能退税吗??????????
您好!如果您是浙江省的企业,企业核销的期限是210天,只要您在货物出口后的210天内办理核销就没有问题,但是出口退税需在货物出口后的90天内办理,所以如果超过了90天的期限,会影响您的出口退税。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93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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