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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司第一次在出口退税操作系统申报,已经进行到国税预审申报才发现无此报关单,查询过电子口岸执法系统查询到国税还没接收到此报关单,但是所属期1月已经开了发票给客户,而且已经进行了增值税纳税申报,现在要怎样做?实际操作是要等到国税接收到报关单才可以进行申报吗?1月开出的报关单可以到3月收到再申报吗?如果我现在以单证不齐申报上去会有什么影响呢?

您好!您可以到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中查看以上报关单的状态,如是成功发往国税总局,企业需要联系税务机关接收报关单,再由国税总局下发地方税务局。如是国税总局已接收,则需要由总局下发报关单数据至地方税务局了。请企业确认。如不是以上两种状态,则需要联系中国电子口岸重发报关单数据,可拨打中国电子口岸服务热线010-95198,该热线是7*24小时的热线,但由于是面对全国的热线,因此咨询人数较多,若贵司打不通可选择在非高峰时期拨打,或者直接拨打投诉热线010-65194703。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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