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我单位是一家贸易公司,主要经营出口业务,现咨询以下问题:1、国外客户与我司签有出口佣金协议(佣金性质:我司向国外客户支付的佣金),货物出口报关时,由于报关单中没有设置佣金项目,请问该类佣金是否可列入“杂费”项目中,并以负值体现?2、该类佣金是否属于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费用?

您好!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是指该货物出口时卖方为出口该货物应当向买方直接收取和间接收取的价款总额。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如不在此期间发生的费用不计入完税价格,在“杂费”中一负值体现。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91736.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