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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合同是A国客户,合同上约定货发给B国客户,合同约定商业发票收货人是B,付款也由B来付,而且A是B的母公司,做申报的时候,贸易国报的是A, 但是发票提单和其他出口单据都是做的是B为收货人,报出口增值税客户也填的是B,收汇也是B客户这边,这样的话,退税有没有影响?就报关单上面的贸易国填的A所在国家

您好!退税属于属地管理,您的情况建议跟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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