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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旅检现场,进出境旅客须填写并向海关递交申报单。现有不明事项需要请教:经查看《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上面只体现出16周岁的字样,海关对进出境人员的年龄是如何掌握的,难道过了16周岁就可以独立申报了吗?关于具体的多大年龄的人员可以具有申报的主体资格啊?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吗?请指示。?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规定,进出境旅客没有携带应向海关申报物品的,无需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除海关免于监管的人员以及随同成人旅行的16周岁以下旅客以外,进出境旅客携带有应向海关申报物品的,须填写《申报单》,向海关书面申报,并选择“申报通道”(又称“红色通道”)通关。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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