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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现在手中拿到的是一张出口报关单的"收汇核销联"一张核销单,核销单上面,海关签注栏里面写的报关单号不是原出口报关单的号码,而且盖的章上面的字是这样的:验屹甬北关(38)号,没有进口报关单,请问:我要在收汇核销系统里面操作的话,怎样才能将这个核销单给注销,核销掉?

您好,核销单注销需要递交的资料:1、需要注销情况说明(盖公司印鉴); 2、通过“中国电子口岸”打印的电子情况为“未用”或退关(盖公司印鉴); 3、出口收汇核销单。企业持以上资料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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