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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们公司在十一月份出口一批货物(一般贸易)我在十二月份已经进行了网上审报了及退税了,都已经核销了。而现在因质量问题要进行退其中一部分货,那我报关及核销应该怎样处理?还有国税那块怎么处理?谢谢!

您好,若属部分退运出口货物,出口商凭原出口报关向海关办理进口申报手续,海关在出口报关单上批注实退运数量、金额后退回出口商并,同时签发一出口返运货物进口报关单(备注拦上注明原出口报关单号),出口商凭海关签发的进口报关单、原出口报关单及出口收汇核销单向外汇局注销原该出口货物相应的出口核销单下应收汇金额。国税部分:外贸企业须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注:退税机关按实际退税成本计算退货的应补税款,开具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待此税款解缴中央金库后,方可开具《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如有其它疑问请继续在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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