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电子口岸交单后,在网上出口收汇核销系统里找到核销单信息,但在收汇水单栏里找不到与核销单相对应的银行水单信息,汇款地址是上海,听说境内收汇的,核销系统里就是没有的,需要在境内信息管理中补录入相关信息.该如何操作?

您好,您的问题我们已经给予答复,请注意查看:您好,用于企业手工补录入一些外汇局暂时没有电子数据的信息,主要包括加工贸易合同信息、进口报关单信息、境内收汇信息。如果您属于境内收汇的,需要在境内信息管理中补入。1、点击【补录入信息申报】,选择【境内收汇管理】,点击【新建】。2、按钮功能说明:增加:此功能可登记一笔新的境内收汇信息,其中必填项为:地区码、金融机构码、顺序码、银行业务编码、结算方式、收汇币种、收汇金额、结汇金额、现汇金额、收汇来源如有其它疑问请继续在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9123.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