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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们公司将货物运输到义乌保税物流中心(B型),再转运到深圳,对方公司做加工贸易,最后再出口到美国。我司现在只能拿到有报关单和无纸化放行通知书,没有提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可以退税吗?义乌那边的企业也是这样操作,他们可以退税的。当地国税局要我拿出文件,不然就需要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不知道是依据哪份文件,请告知,盼回复,谢谢。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运入保税区的货物,如果属于出口企业销售给境外单位、个人,境外单位、个人将其存放在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离境时由仓储企业办理报关手续,海关在其全部离境后,签发进入保税区的出口货物报关单的,保税区外的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申报退(免)税时,除分别提供本办法第四、五条规定的资料外,还须提供仓储企业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确定申报退(免)税期限的出口日期以最后一批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 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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