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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出料加工贸易方式?

您好!对因国内的技术手段无法达到产品质量要求而必须运至境外进行某项工序的加工时,方可开展出料加工业务。对国内具备生产能力和加工技术手段的,不得开展出料加工。出料加工其加工程度原则上不能改变原出口货物的物理形态,如纸张的印刷、布匹的印染等。对于完全改变原出口货物的物理形态的加工,如出口棉纱织成棉布,出口木材制成胶合板等,则已超出“简单加工”范围,不属于出料加工业务,而按一般贸易办理出口、进口有关手续。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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