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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内资企业办理进料加工或来料加工之类的加工贸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要向主管海关递交什么资料?谢谢

您好!1.根据海关规定,已经在海关登记注册的企业可以在满足商务主管部门核定的生产能力范围内开展加工贸易业务;2.办理加工贸易手册时,应向主管海关提交经营企业对外签订的加工贸易合同或者协议、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加工贸易合同所对应的进口料件、出口成品及单耗等清单、成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及为确定单损耗率所需的有关资料以及按规定需要收取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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