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你好,我司客人提供部分进口材料,无需我司付汇。因客人只提供部分材料所以我司委托工厂生产加工时工厂还需在国内采购部分材料。这笔业务是否属于来料加工? 属于的话,成品出口报关时我司的出口报关金额是包括进口材料的金额和我们收取客人的加工费以及我们向客人收取的国内料件金额吗?需要单独列明吗?国内料件部分是否可以退税? 谢谢!

您好!来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境外企业提供,经营企业不需要付汇进口,按照境外企业的要求进行加工或者装配,只收取加工费,制成品由境外企业销售的经营活动。在该咨询示例中,企业可使用来料加工的贸易方式进口料件进行生产,但加工过程中有使用国采料件的,企业应在向海关办理手册设立或变更手册(最迟在成品出口前)时,向海关如实申报出口成品中使用的国产料件占全部料件的价值比例。对于加工贸易项下出口应税商品,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03年第23号公告》,按海关核定的比例征收出口关税。出口制成品的价格应按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进行申报,加工所需的国采料件发票可留底备查。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88078.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