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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外的企业销售零部件进保税区内生产企业,生产后销往国内外,请问进区时,是否需要报关?区外企业是按照出口免抵退申请出口退税,还是按照国内销售开增值税发票给区内企业?区内企业进一步生产后销往国外,是否适用免抵退?销往国内部分属于国内销售,还是进口由海关征收进口增值税?

您好!区外企业销售商品进保税区,需要进行报关。运入保税区的货物,如果属于出口企业销售给境外单位、个人,境外单位、个人将其存放在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离境时由仓储企业办理报关手续,海关在其全部离境后,签发进入保税区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可以申请退税。区内企业后期再出口至国外不能办理出口退税。区内企业货物销往至国内,则由海关增收进口关税增值税。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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