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由进口货物的经营单位或实际收货人按同一合同、同一地报关进口的一批滞报货物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海关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经海关审核批准后,可减免滞报金。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861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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