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司是A类企业。于2016年9月18日和2016年9月27日出口两票货。2016年10月13日做了延期收款报告,预计收款日期2017年2月17日。实际在2017年2月3日收汇。请问这样的情况下1. 之前的延期收款报告是不是要进行调整操作?2. 调整的具体操作是不是,打开调整页面对话框,新增一条记录,预计收款日期写2017年2月3日吗?报告金额写实际收汇的金额吗还是按照原来的金额写?(如附件图片)3. 需要删除之前的那条预计收款日期为2017年2月17日的记录吗?
您好!1.是的。2.是的新增一条记录,日期写实际收款时间,金额需填写实际收汇金额。3.建议删除之前的预计收款日期记录。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839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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