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您好!请问2017年后的双抬头还可以续续由收货单位抵扣吗? 我方是收货单位,在双抬头税单上的国标代码是经营单位的,但实际是我方收货单位付税的。2016年12月都可以抵扣,2017年1月财务说税务不能抵扣了,哪对我方收货单位造成困扰。有什么文件吗? 谢谢

您好!一般情况下,若是双抬头的税单,需协商是以经营单位还是收货单位进行抵扣,只能以一家单位进行抵扣,收货单位也是可以进行抵扣的。贵司的情况,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做进一步核实。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83939.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