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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司代理境内企业A,向国外客户B进口一批货物,报关单上经营单位是A,消费使用单位是我司,由A的名义报关进口,关税都是我司支付。由于A资金原因,弃货,我司接收该批货物。1、现在我司要对外付汇,要准备什么资料?2、要向外管局报告什么吗?烦请帮忙,谢谢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企业应当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因此若经营单位是A,则需由A公司进行付汇,具体以主管外汇局要求为准。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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