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一般情况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原则上应是在出口之日之前开具的。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除主管税务局有特别通知的,若逾期,企业不得申报免抵退税。 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83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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