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在上海试点办理的银行境外贷款登记业务中,境内银行对非居民发放的境外贷款在用途上是否存在限制?

您好!银行境外贷款应用于境外机构在境外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借贷、直接投资、证券投资等方式直接或间接调入境内使用。此类使用实际结果是境内银行的贷款又以外资身份回流境内。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82644.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