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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仓库设立审批应递交什么单证?

您好!保税仓库设立审批应递交如下单证:1、《保税仓库申请书》(固定标准格式); 2、《保税仓库申请事项表》(固定标准格式); 3、可行性报告; 4、经营企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5、经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6、经营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和地税); 7、经营企业《股权结构证明书》复印件(合资企业); 8、经营企业《开户银行证明》复印件; 9、经营企业财务制度与会计制度; 10、《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从事仓储且有经营业务的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 11、经营企业与外商的维修协议(寄售维修型保税仓库); 12、拟开展保税仓储的营业场所的用地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复印件,以及拟开展保税仓储的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属租借房屋的还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13、申请设立保税仓库的位置图及平面图; 14、仓库管理制度; 15、《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 16、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 上述资料凡提供复印件的,应同时提交原件核对。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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