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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在海关总署网站,在线服务中查询到 企业情况栏中 本公司注册有效期显示为2014年9月20日状态, 我司纸质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为长期。请问这是什么情况,是否要去相应部门变更。

您好!杭州关区《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在2014年3月13号以后的,自动延期至2015年7月31号,之后原除海关另有规定外,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长期有效,无需进行变更。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221号),报关单位应当在每年6月30日前向当地海关提交《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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