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除出口一批一证制的大宗、散货两用物项,在报关时溢装数量不得超过《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所列出口数量的5%之外,其他物项均需与实际数据一致。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浙江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818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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