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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工单式核销的加工贸易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您好!实施工单式核销的加工贸易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信用状况为一般信用及以上企业;(二)使用 ERP 等系统对企业采购、生产、库存和销售等过程实行全程信息化管理,通过工单可实现生产加工成品对耗用进口保税料件的追溯管理,并以电子工单方式记录生产加工、检测维修成品的实际使用料件情况; (三)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能够通过数据交换平台或者其他计算机网络,按照海关规定的认证方式与海关辅助系统(平台)联网,向海关报送能够满足海关监管要求的相关数据;(四)保税物料与非保税物料分开管理;(五)工单内容应包含企业生产的日期、产品、用料、数量及状态等信息。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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