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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收入申报单》中的“收入款币种及金额”如何填报。

您好!《涉外收入申报单》中的“收入款币种及金额”应当是收款人实际从境外收到款项的币种及金额(含国内银行扣费和国5外银行扣费)。其中,“收入款币种”为实际从境外收到的款项币种,而非客户入账的币种;“收入款金额”为实际从境外收到的金额,而非扣除银行费用后贷记客户账的金额。“收入款金额”应大于等于结汇金额、现汇金额和其他金额之和。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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