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经海关同意转让海关监管期内减免税设备的,双方应各自向各自主管海关分别办理出口、进口报关手续。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浙江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809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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