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5号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不予办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签章手续:(一)出境旅客交验物品的名称与申请单所列物品不符的;(二)申请单所列购物人员信息与出境旅客信息不符的;(三)其他不符合离境退税规定的。
http://www.cpa.js.cn/show/804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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