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物流中心经营企业不得在本物流中心内直接从事保税仓储物流的经营活动。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浙江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79886.html
http://www.cpa.js.cn/show/79886.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