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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外贸公司,现有割草机机头是组装成一个成品入一个纸箱,报关可以分成5个品名来报关吗,比如:橡胶轮,滚刀,长轴,侧档板,盖子。因为我是安排5家工厂来生产的,要5家工厂开发票上来,如果报一个割草机机头,都不能开这个名称的票,每个工厂都是做相应配件的。烦请尽快回复。谢谢!QQ 240588058,手机13616561409

您好!商品归类总规则二(二)品目所列货品,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在报验时该项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还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完整品或制成品(或按本款规则可作为完整品或制成品归类的货品)在报验时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根据上述归类原则,作为能构成割草机机头整件的拆散件应按照成割草机机头来进行归类,因此再也在报关时也不能分别按照零件申报。如果涉及到工厂开票的问题,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明确。问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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