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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企业为生产企业,4月20日出口货物,报关单价格10000美金1.那么在什么时候可以退税,退税的期限是什么时候?2.如何办理退税?3.退税金额怎么计算?4.如果报关价格和实际收到货款价格不一样要怎么处理?

您好!1.货物出口后,企业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模块中选择“数据查询”→“结关状态查询”功能可以查询报关单结关状态。若该报关单查询出来状态是“结关报关单新增数据,国税局接收成功”,则企业可以进行出口退税操作。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申报出口退税。2.出口退税流程:(1)货物出口后,企业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模块中选择“数据查询”→“结关状态查询”功能可以查询报关单结关状态。若该报关单查询出来状态是“结关报关单新增数据,国税局接收成功”,则企业可以进行出口退税操作。(2)之后企业需要在出口退税系统中进行操作(3)出口退税系统中操作完成后,企业携带相关资料前去国税进行退税。但退税是属地管理,各地要求有所不同,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做进一步确认。3.如是生产企业,且按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的,则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退税率。4.如果报关价格和实际收到货款价格不一致,企业应在收汇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外管做差额报告,超过30天未报告的则需携带以下资料至外管进行现场报告:A.情况说明(说明未能及时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报告的原因、需报告的事项和具体内容);B.外汇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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