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现在已取消数据报送,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联网核查系统中已无数据报送模块,若贵司明确出口日期为申报出口退税,建议企业已出口报关单查询下载中查询的出口日期为准。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浙江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78591.html
http://www.cpa.js.cn/show/78591.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