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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第一次进行进出口业务,想了解一下报关单上海关编号前四位是接受申报海关还是货物实际到港的海关?

您好!根据《关于再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52号)第二条规定:报关单海关编号为18位,其中第1-4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编号。
http://www.cpa.js.cn/show/76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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