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描述的问题不是十分详尽,企业可能是新递交的企业名称有冲突。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准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的规定。建议该企业改字号或改行业后再行登记。 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7565.html
http://www.cpa.js.cn/show/7565.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