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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请问出口货物8月12日显示结关,8月26日我们开具了出口发票,什么时候可以申请退税,到哪里退税,需准备哪些资料?有否具体的流程,可否发送至邮箱 576518016@qq.com 非常感谢!

您好!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操作流程上,带报关单电子数据通过中国电子口岸上传至出口退税系统后做预申报和正式申报。正式申报审批通过后生产企业携带以下材料: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上期《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其附表;《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出口发票、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外贸企业携带以下资料: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4.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5.下列原始凭证:(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2)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副本;(3)属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提供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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