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首先您需要登录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出口退税模块中确认,该票报关单的数据是否已经发送至国税总局。如国税总局已接收到到信息,需要联系地方税务局联系总局下发该票报关单的电子数据。如国税总局未收到该票报关单的数据,需要联系中国电子口岸(热线:0571/010-95198)重新发送报关单电子数据至国税总局。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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