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15年第14号公告,自5月1日起,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改由海关总署向国家税务总局传输出口报关单结关信息电子数据。根据问题描述,企业5月1日出口的报关单在出口退税数据报送中不需要进行报送。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738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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